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学籍证件与档案管理
返回列表2020-01-02
来源: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 关键词:
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学籍细则中证件与档案
录取为本校的研究生,入学报到取得正式学籍后可领取《研究生证》。《研究生证》系证明学校研究生身份的证件,研究生本人须认真准确填写其中的相关内容,一旦确定后无特珠原因及相关证明不能更改。研究生注册时在《研究生证》上加盖注册章,未按期注册的《研究生证》无效。
研究生在校期间,须妥善保管《研究生证》,不得私自涂改、转借或抵押,如有遗失须及时告知学籍办公室,并按以下要求申请补办:
(一)研究生补办《研究生证》须递交补办申请,经班主任审核后报研究生工作处审核批准后,于每学期开学之初的 1 个月内,持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一张到学籍办公室办理补办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
(二)《研究生证》一般只能补办一次,且补办《研究生证》所填写内容须与原证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填写或更改。如发现研究生在补证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收回补办证件,并依照《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纪律处分条例》对其给予纪律处分。
录取为本校的统招研究生,须在入学报到之日起 1 个月内将本人人事档案转至学籍办公室,否则将按在职研究生对待。除有特殊原因外,不接收研究生中途迁转档案。委托培养研究生与在职研究生不得迁转档案。
研究生人事档案由学籍办公室统一管理,因研究生入党、出国、就业政审等工作需要,在办理登记手续后,可以向相关组织或单位开放查阅研究生档案。除此之外,一般不接受任何个人的查档要求,如因特殊原因必须查阅的,须向研究生工作处提出书面申请,获得批准后,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代为查阅。第九条 研究生毕业离校时,须按学校规定的期限与方式将个人人事档案迁出,否则学校有权将档案转至其生源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