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科技创新的金融发展及融资环境
返回列表促进科技创新的金融发展及融资环境(2011年;黄国平主持)
本项目立项时间:2011年1月,预计结项时间:2012年6月。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重视以科技创新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科技创新一直是政策的核心目标。在1979至1992年间,国家在科技政策上力图通过各种形式的“以市场换技术”手段,促进技术引进,吸引外资,以便在模仿创新(二次创新)的基础上,实现技术创新的突破。1993至2005年间,国家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在政策和制度安排上,进一步凸现科技创新政策力度,强化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和激励科技创新的自主性和原创性。
以2006年全国科技大会为标志,中国在科技发展的政策和制度上做出了战略性调整,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推动科技进步核心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以旨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努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同时,在政策和制度上制定了相应的系列配套措施,重构和完善自主创新的财政和金融支持服务体系。
企业(尤其是 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更是我国自主创新的生力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65%的发明专利,75%以上的技术创新,80%的新产品是由中小企业完成的。我国中小企业在信息技术、工业设计、生物技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物流、服务等新兴产业的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甚至成为我国市场经济中最具活力的部分。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在促进经济发展,提升自主创新的同时,亦存在着一些问题。其中,融资环境恶劣,创新投入不足成为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创新和发展瓶颈因素。随着,中国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势必为中小企业创新和发展提供更为便利的筹融资渠道和更为丰富的化解和规避创新风险的金融工具和手段。然而,金融体系的改革和完善毕竟是一项浩大和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必然存在着诸如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不一致,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不协调等诸多矛盾。现阶段,我国金融体系对包括中小企业在内自主创新支
持所存在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在金融制度和金融结构上,以国有银行为核心,商业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系与创新主体多样化和个性化的融资需求之间存在结构性不协调;
其二,在社会信用和金融服务体系上,金融系统所面临的生态环境与创新主体所要求金融服务体系之间存在着发展上不平衡;
其三,在金融法律和政策体系上,法律和政策目标与科技创新固有属性存在着内在性不一致;
其四,在政策配套和执行力度上,政策的非系统性与创新主体融资渠道多样化要求之间存在着执行上不和谐。
结构性不协调,发展上不平衡,内在性不一致,执行上不和谐,这意味着中国目前的金融体制现状和改革目标与自主创新内在属性之间存在着一定程度不相容性。我们应该正视现实,在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辅之以必要的财政、税收和政策性金融手段以减缓或消除发展过程中不相容性,形成金融发展和自主创新良性互动。
建立自主创新政策性金融支持体,完善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其前提是必须对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及其制约和影响因素做出准确把握和了解,以便我们在政策制定和制度安排上有的放矢,科学合理。本项目正是在此背景下进行取材的,选择经济和科技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具有代表性的安徽省铜陵市作为实地调研地区,以期在对该地区的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财务结构,融资环境及其影响因素进行深刻的剖析和研究,为相关研究和政策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和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