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10-84678481
社科院研究生院博士招生简章的考核方式有哪些
返回列表

2025-05-13

来源:  关键词:

社科院研究生院博士招生简章的考核方式有哪些

初试

1. 考试科目

  • 外国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政治理论(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 2. 加试要求

  •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初试时需加试“政治理论”(考试范围:马克思主义与社科方法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 初试加试、复试加试的要求及科目名称,请考生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各院系相关要求,不明之处请向报考院系咨询,“政治理论”向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咨询。
  • 复试

    1. 复试时间和方式

  • 复试拟定于2025年3、4月份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确定后另行通知。
  • 复试采取面试或面试、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 2. 复试内容

  • 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 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
  • 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 考生在复试时提交: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取得的成就、研究兴趣、未来研究构想等)。
  • 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科研成果等材料。
  • 硕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 在复试阶段还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我校各学院还将向参加复试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或派人外调)考生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 “申请-考核”制

    1. 报名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 考生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2025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书,并于入学报到时提交)。
  • 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到2025年9月1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申请。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者,须在全国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3名),特殊行业、特殊岗位具有相当学术研究成果的可向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办提交申请。
  • 非学历教育(单证,即只有学位证书无)的专业学位硕士申请人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考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博士生,必须在报名前已获硕士学位。
  • 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往届生须在综合考核时提交认证证书,应届生须在2025年9月1日前取得认证证书并于入学报到时提交)。
  •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的规定。
  • 2. 选拔模式

  • 申请人在满足博士研究生招生基本要求基础上可以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交申请,并按要求寄送相关申请材料。
  • 学院各系组织材料审查专家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体审查评定,确定入围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
  • 学院各系组织综合考核专家小组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主要包含笔试和面试。
  • 学院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定。
  • 3. 综合考核内容

  • 专业知识、外语水平及综合素质。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由学院统一组织,面试由各二级学科点组织。先笔试,后面试;笔试合格且排名符合面试名额要求的,方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人数原则上为计划招生人数的120%以上。考核方式为线上或线下,待另行通知。
  • 专业笔试:“经济学”(包括中级微观经济学、中级宏观经济学和中级计量经济学,不指定参考书目),闭卷考核,满分100分,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
  • 外语面试:考核申请人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满分50分,30分及以上为合格。
  • 综合素质面试:全面考查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参考申请人申请材料,测评其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50分,90分及以上为合格。
  • 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申请人必选),同等学力申请人须加试政治理论(由学校统一组织)和两门本专业硕士阶段主干课程(由各二级学科点主责单位组织)。加试科目成绩采取百分制,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总成绩。
  • 综合考核总成绩为综合考核各项成绩之和,总分300分,各分项全部合格且总分达到180分及以上者综合考核合格。综合考核成绩(包括分项成绩和总成绩)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
  • 录取

    1. 录取原则

  •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或综合考核成绩(“申请-考核”制考生),并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公示。
  •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通知拟录取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
  • 2. 考生类别

  • 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形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 非定向就业:基本学习年限内在校全日制学习,在正式录取之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必须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且中途不得转出,毕业后自主择业,按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无法按期转入档案者,取消录取资格。户口根据自愿的原则可迁入我校。
  • 定向就业:定向就业考生人事档案、户口不转入我校,应该在拟录取名单公示之前签订并提交考生、定向就业单位、培养单位三方协议书,毕业时按协议规定就业,无法按时提交协议者,取消录取资格。在职攻读的考生应选择定向就业。

    热门专业(可申请博士学位)
    更多 +

    010-84678481
    (*为必填,下载报名表,填写后以附件形式上传)
    咨询热线 010-84678481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甲1号
    邮箱:gscassedu@163.com
    京ICP备14023742号-1 北京恒远华瑞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