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研究生院博士招生的学生管理方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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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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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招生的学生管理方式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学籍管理、考核与成绩记载、转专业与转学等。以下是具体内容:
学籍管理
1. 入学资格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2. 注册手续
每学期开学时,研究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交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学籍注册的具体程序及要求依照《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执行。
考核与成绩记载
1. 课程考核
研究生应当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本人档案。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和成绩评定方式,以及缓考、重修、改修的具体要求依照《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学习成绩考核办法》执行。
2. 思想品德考核
研究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要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为主要依据,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
3. 课程学习及学分管理
研究生应修课程及应修学分数依照《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课程学习及学分管理办法》执行。
4. 违反考核纪律处理
研究生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者作弊的,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无效,并由学校视其违纪或者作弊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及留校察看处分的,经教育表现较好,可以给予重修机会。
5. 请假制度
研究生不能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未经批准而缺席者,依照《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纪律处分条例》处理。
转专业与转学
1. 转专业
学校一般不受理研究生转专业,如因专业调整或指导教师变动或其他特殊原因,必须转专业的,须经学校批准,具体要求及办理程序依照《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执行。
2. 转学
研究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但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应予退学的;
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研究生转学,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经两校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