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10-84678481
中国社科院博士学位相关工作流程
返回列表

2017-07-25

来源: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  关键词:

博士学位相关工作流程 



内容

工作要求

责任者

时间

开题报告

1、开题报告小组由5位以上专家组成,导师任组长。

2、开题报告通过后,将填写完整的“开题报告书”交学位办。

3、如未按时完成开题报告,需按规定延长学籍。

各系

第三学期的后八周(11月到次年1月)至第四学期的前八周(3月到4月)

答辩资格审查

1、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答辩资格审查表”,并到所在系及院相关处室办理答辩资格审查手续,由系里统一或本人直接交学位办。

2、各系将本年度“拟毕业博士生名单数据库表”(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报学位办。

申请人

各系

相关处室

3131

3

匿名评阅

1、抽签确定参加匿名评阅的博士生名单。

2、申请人到教务处复印室印制匿名评阅论文。

3、系里确定匿名评阅专家,并送交匿名评阅的论文、评阅书、聘书。

4、系里收回匿名评阅书,并把意见反馈给学生和导师。

(详情请见“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工作流程”)

申请人

各系

教务处

学位办

41

59

4

论文评阅

1、聘请5位具有正高职称的评阅专家。

2、至少有2位外单位专家(外单位是指社科院、在研究生院设系的单位及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单位),且其中2位外单位专家不能兼作答辩委员。

3、博导一般不少于3人。

各系

答辩前3

5

导师撰写评阅书

指导教师就论文的选题、文献综述、创新点、写作规范、不足之处等作出综合性评价。

指导教师

答辩前

6

论文答辩

答辩委员会由5或7专家组成:

1、委员需有正高职称,一般应有系评定会委员和论文开题报告专家;

2、至少有2位外单位专家(学位论文评阅专家中的其中2位外单位专家除外);

3、具有博导资格的专家一般不少于3人,答辩会主席应有博导资格;

4、答辩人的导师可列席会议,但在委员评议及投票表决时应回避;

6、答辩委员会作出书面决议;

7、设答辩秘书1人;

8、答辩委员不能委托他人或以通讯方式投票。

各系

520日前

7

申请人向学位办交材料

1、论文3本(师生一定要签字);

2、“报送博士学位论文简况表”1份;

3、“授予学历博士人员登记表”1份。

注:向研究生院图书馆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请见“图书馆”)。

申请人

学位办

531日前(不按时交材料,将影响学位证书的填写和发放)

8

系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1、审议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人员材料;

2、作出建议授予博士学位或修改论文、重新答辩的决定;

3、确定参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推荐名单。

各系

65日前

9

系报送材料

报送“会议材料”和“存档材料”的具体要求见当年通知。

各系

65日前

10

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1、审议各系上报的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人员的材料;

2、作出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

3、评选研究生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确定参评全国和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推荐名单。

4、研究和处理学位授予工作的其他事项。

院学位评定委员会

610日左右

11

报送参评全国和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材料

学位办正式通知被推荐人和教学系报送材料,具体要求见当年通知。

各系

被推荐人


12

领取学位证书

获得博士学位人员凭有效证件到学位办领取学位证书。

学位办

625日后



010-84678481

热门专业(可申请博士学位)
更多 +

010-84678481
(*为必填,下载报名表,填写后以附件形式上传)
咨询热线 010-84678481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甲1号
邮箱:gscassedu@163.com
京ICP备14023742号-1 北京恒远华瑞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