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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科院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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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31

来源: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在职课程招生网  关键词: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暂行办法

(2009年7月2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院长办公会议通过修订)


一、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的目的

通过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进一步改进和树立良好学术学风,促进博士学位论文水平的提高,防止不良社会风气对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的影响,保证学位论文评阅的客观公正性,提高博士生的培养质量。

二、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的形式

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采用“双盲”形式,即评阅专家不知道论文作者及指导教师的姓名;论文作者及指导教师不知道评阅专家的姓名。

三、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的实施办法

(一)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工作,在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领导下,由学位办公室和各系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具体实施。学位办公室对各系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工作负有监督检查职责。

(二)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名单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通过抽签系统确定。

(三)各系以博士学位授权点为单元建立学位论文评阅专家库,包括专家的姓名、年龄、单位、职称、是否博导、通讯地址(含邮编)、电话、电子邮件、研究领域、研究方向等基本信息。各学科专业的导师应积极参与专家库的建设。

(四)各博士点专家库一般不少于15人;以院内外博导为主,非博导一般不超过1/5,外单位专家不少于2/3。各系应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专家库。

四、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的工作程序

(一)每年3月31日前,各系完成拟毕业博士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按要求向学位办公室报送拟毕业博士生名单数据库。

(二)每年4月上旬,学位办公室按拟毕业博士生10%的比例,采取系统随机抽签方法确定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名单。

(三)学位办公室将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名单通知相关系。被抽中后,因故不参加匿名评阅而申请延期毕业者,下一年直接参加匿名评阅;当年缺少名额不另外补充;各系应及时将申请延期的名单报送学位办公室和其他相关处室。

(四)在本系规定时间内(系自定具体时间和要求),参加匿名评阅的博士生提供给系里4本按匿名评阅格式要求装订的博士学位论文。

(五)各系指定专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位匿名评阅专家,要考虑学科专业的合理性,其中至少有2位外单位专家。

(六)各系指定专人尽快将评阅材料送交匿名评阅专家。匿名评阅意见返回后,由各系主管领导指定专人拆封并做隐名和保密处理,以保证匿名评阅专家的隐名权益。

(七)1位匿名评阅专家意见为“不同意答辩”,系学位评定委员会综合商议是否允许进入答辩程序;如需要可再聘请1位匿名评阅专家,再次匿名评阅意见为“同意答辩”后可进入答辩程序。2位或以上匿名评阅专家意见为“不同意答辩”,则不得进入答辩程序,按规定办理延期毕业手续。学位申请人再次提出学位申请通过后,学位论文匿名评阅专家一般应为原匿名评阅专家。

五、其他

(一)根据本系情况,各系可制定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工作新方案,包括具体办法和抽签比例(须高于10%)。各系应妥善保存匿名评阅档案,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二)研究生院给予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工作适当补贴经费。

(三)本暂行办法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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