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籍更动审批程序的通知
返回列表2019-08-20
来源: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在职课程招生网 关键词:
关于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籍更动审批程序的通知
各系、各有关处(室):
为严格落实国家及我院有关研究生学籍更动的规章制度,减少审批环节的疏漏,研究生学籍更动在继续执行原有规定的基础上,将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具体措施如下:
1、提前毕业。具备相关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必须在毕业前一个学期提出书面申请(注:计划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还必须注意提前参加有关毕业生的全部活动)。首先到学籍办公室领取《提前毕业申请表》如实填写全部内容后请导师及所在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持《提前毕业申请表》到教务处、学位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处进行资格审核,最后将审核完毕的《提前毕业申请表》交回学籍办公室,由学籍办公室报送研究生院办公室,正式发文后生效。
2、延期毕业。因故不能正常毕业的研究生延期毕业,必须在正常毕业当年3月31日之前提出书面申请。首先到学籍办公室领取《延期毕业申请表》如实填写全部内容后请导师及所在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持《延期毕业申请表》到教务处、学位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处签署意见,最后将《延期毕业申请表》交回学籍办公室,由学籍办公室报送研究生院办公室,正式发文后生效。
3、休学。研究生因病申请休学,首先到学籍办公室领取《休学申请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后请导师及所在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持《休学申请表》及医院诊断证明到教务处、医务室、研究生工作处签署意见,最后将《休学申请表》连同医院诊断证明一起交到学籍办公室,由学籍办公室报送研究生院办公室,正式发文后生效。
研究生休学期满必须办理复学手续,首先到学籍办公室领取《复学申请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后请导师及所在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持《复学申请表》及医院诊断证明到教务处、医务室、研究生工作处签署意见,最后将《复学申请表》连同医院诊断证明一起交到学籍办公室,由学籍办公室报送研究生院办公室,正式发文后生效。
4、出国。研究生短期出国学习、进修,时间在三个月以内,应到教务处、研究生工作处履行请假手续,并报学籍办公室备案。研究生回国后必须到教务处、研究生工作处履行销假手续,方可恢复正常学习。
研究生出国学习、进修,时间在三个月以上,必须办理保留学籍手续,首先到学籍办公室领取《出国学习、进修申请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后请导师及所在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注:在职研究生必须同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然后持《出国学习、进修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到教务处、研究生工作处、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进行审批,最后将《出国学习、进修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到学籍办公室,由学籍办公室报送研究生院办公室,正式发文后生效。
已经办理保留学籍手续的研究生回国后,必须办理恢复学籍手续,首先到学籍办公室领取《恢复学籍申请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后请导师及所在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持《恢复学籍申请表》到教务处、研究生工作处、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签署意见,最后将《恢复学籍申请表》交到学籍办公室,由学籍办公室报送研究生院办公室,正式发文后生效。
以上规定望有关单位予以配合,严格执行。
特此通知。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研究生工作处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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