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大在职博士的学位授予程序是怎样的
返回列表
2025-05-03
来源: 关键词: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简称“中国社科大”)是一所以科教融合为办学特色,以高水平研究生培养为主体,以拔尖本科生人才培养为基础的新型科教融合研究型文科大学。对于在职博士的学位授予程序,以下是详细的阐述:
报考条件
报考中国社科大在职博士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2025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到2025年9月1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全国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3名),特殊行业、特殊岗位具有相当学术研究成果的可向学校招生办提交申请。
非学历教育(单证,即只有学位证书无)的专业学位硕士考生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考我校博士生,必须在报名前已获硕士学位。
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往届生须在复试报到时提交认证证书,应届生须在2025年9月1日前取得认证证书并于入学报到时提交)。
报名程序
1. 网上报名、支付报名费
确认具备报考资格后,进行网上报名。我校博士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具体报名时间、报名途径和要求另见博士网上报名公告(拟于11月25日左右发布)。
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交纳报名费,支付成功后,获得报名号。报名费200元,网上支付报名费后学校即开展报名材料检查和报名资格审查等相关工作,无论考生是否参加后续考试或考核环节,一律不退返报名费。
2. 提交报名材料
“申请
考核”制招考方式考生和“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提交报名材料的内容及方式须符合报考单位招生工作方案中的要求。
报考统一入学考试方式的考生,需要准备如下报名材料(具体要求和提交方式见之后公布的网上报名公告):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信息登记表》(此表为网上报名后下载打印并填写,考生须在相应栏目签字确认,学习或工作单位要填写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两份,须由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具有相当于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提供推荐意见。
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原件(由申请人学校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或复印件(由申请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最高学历、学位证明: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部、处)的证明信,录取后在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身份证复印件。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提交所学课程(研究生和本科课程)情况和全国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需提交封面、目录页、正文页复印件,专业性、学术性由报考系认定)或其它证明材料。
考核程序
1. 统一入学考试
初试
初试时间和方式:
初试采取笔试方式。
拟定于2025年1月上旬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确定后提前15天在我校招生网公布。
初试内容:
外国语(不含听力):各专业招收的语种《2025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两门业务课:业务课考试科目名称《2025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加试: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初试时需加试“政治理论”(考试范围:马克思主义与社科方法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笔试)。
个别学院要求跨专业考生初试时加试专业基础知识,《2025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各学院在备注中的相关要求。
复试
复试时间:复试拟定于2025年3、4月份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确定后另行通知。
复试方式:复试采取面试或面试、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试将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复试中将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考生在复试时提交:1.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取得的成就、研究兴趣、未来研究构想等);2. 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科研成果等材料;3. 硕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在复试阶段还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我校各学院还将向参加复试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或派人外调)考生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 “申请
考核”制
报考“申请
考核”制的考生按照报考学院要求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由学院组织材料审查专家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体审查评定,确定入围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综合考核包含笔试和面试,考核内容和方式由学院根据学科特点确定并在综合考核开始之前公布。“申请 - 考核”制招生学院的考核程序以及材料审查、综合考核的具体时间安排,报考学院“申请 - 考核”制博士招生工作方案。
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或综合考核成绩(“申请
考核”制考生),并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通知拟录取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具体要求,见我校复试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拟定为2025年6月下旬。
考生类别
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形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考生在报考时应慎重选择考生类别,一旦选定不能更改,考生需自行处理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我校不承担责任。除“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外,各学院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总名额的15%。
非定向就业:基本学习年限内在校全日制学习,必须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且中途不得转出,毕业后自主择业,按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无法按期转入档案者,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户口根据自愿的原则可迁入我校。
定向就业:。
学位授予
在完成上述流程并顺利毕业后,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在职博士研究生将被授予相应的博士学位。具体的学位授予标准和实施办法由学校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在职博士的学位授予程序包括报考条件的审核、报名程序的完成、考核程序的实施以及最终的录取和学位授予。整个过程严谨且规范,确保了学位的质量和学术水平的保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