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博士招生对申请者有何具体要求
返回列表基本条件
1. 政治条件:拥护中国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学历条件:
3.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4. 推荐意见: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 同等学力要求: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达到招生单位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
6. 现役军人: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及军队招生单位招收军人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特殊要求
1. 境外学位: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者,报名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提交,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在读博士:现已在读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者,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截止日前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申请”的证明,并于规定时间前递交离校证明,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 专项计划:
4. 其他:除满足以上各项申请条件外,还须符合申请学院(系)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