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博士生招生简章中对申请人的个人发展有何要求
返回列表1. 学术背景:通常要求申请者具备一定的学术背景,如已获得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单证硕士学位(无)的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前获得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含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和学历)也可申请。部分院校对同等学力人员有特殊要求,如须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同时需在本人所从事或报考的专业领域取得优异成绩,满足一定条件;同等学力人员需获得学士学位6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到2020年博士入学),并在专业期刊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
2. 工作经验:一般应已获得硕士学位,且须硕士毕业后工作3年以上或本科毕业工作6年以上。
3. 研究能力:考生在复试时需提交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取得的成就、研究兴趣、未来研究构想等);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等体现研究能力的材料。
4. 创新意识: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往届生(在职人员录取后须脱产入校学习)。
5. 工程实践能力:要求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主持承担过工程相关工作。
6. 就业方式:博士生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在入学时须调入个人档案(否则录取资格无效),毕业时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就业博士生在入学前须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