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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有哪些关于学生的成绩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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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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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有哪些关于学生的成绩评价体系

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通常会包含一套全面的成绩评价体系,以确保学生在学术和专业发展方面达到高标准。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评价体系内容:

一、培养目标

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着重于培养学生的学术和实践能力,使其成为具有深厚理论基础和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例如,长安大学的目标是培养“学术创新型人才”和“实践创新型人才”,要求学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较高的学术素养和较强的实践能力。

二、招生计划与类别

招生计划明确了各类别和专业的招收人数。招生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学生需要将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学校,而“定向就业”学生则不需要,通常面向在职人员。

三、学制与学位授予

标准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学生完成学业后,将根据其修业年限和学业成绩颁发相应的和学位证书。

四、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包括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直接攻博面向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博连读面向在读硕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则面向社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五、报考条件

1. 基本条件

  • 拥护中国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及相关要求的体检标准。
  • 须取得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
  • 考生报考需所报考的导师书面同意。
  • 2. 学位条件

  • 已获硕士学位并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人员,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当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
  • 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 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9月1日)并具有副高级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
  • 有6门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成绩(由学习课程的院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
  • 在国内外高水平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的研究论文至少2篇,会议论文、摘要、短评报道等除外;
  • 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限人民奖)一等奖前5名或二等奖前3名或三等奖第1名。
  • 3. 外语水平

  • 大学英语四级(CET-4)成绩不低于475分或六级(CET-6)成绩不低于425分,或雅思(IELTS)成绩不低于5.5分,或托福(TOEFL)成绩不低于72分。
  • 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且研究生指导教师为第一)发表SCI或EI检索(含持有录用通知)的英文期刊论文。
  • 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一年以上。
  • 六、考核及录取

    1. 材料提交

  •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在报名结束前向各研究生招收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 《长安大学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审批表》或《长安大学普通招考攻读博士学位审批表》。
  •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
  • 身份证复印件、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的成绩单。
  • 学位、学历证明材料:提供学士学位证书、本科,硕士学位证书、硕士复印件(应届和在读硕士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硕士《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 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不含二级甲等医院)或长安大学医院的体检报告(有效期一个月)。
  • 本简章第七、八条规定的支撑材料。
  • 2. 考核

  • 直接攻博:由各培养学院审核资格,并组织复试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复试,根据复试成绩按研究方向进行综合排名,择优确定拟定人选并公示。
  • 硕博连读:各培养学院审核资格,并组织复试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复试,根据申请学生学位课平均成绩(占60%)及复试成绩(满分100,占40%)按研究方向进行综合排名,择优确定拟定人选并公示。
  • 普通招考:各培养学院审核资格,实行“申请-考核”制。符合申请资格的考生,由各培养学院组织考核(满分100,占60%)和复试(满分100,占40%),考核可通过考试、材料评议、专业考核、实践技能操作等多种形式开展。复试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考核专家组对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
  • 3. 录取

  • 根据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实行差额复试,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在招生计划范围内确定录取名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非定向考生。
  • 七、奖助学金及学费

    1. 学费

  •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6500元/学年。
  • 2. 住宿费

  •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提供住宿,收取住宿费;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提供住宿。
  • 3. 奖助学金

  • 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资助项目、“三助一辅”岗位等,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和临时困难补助,激励博士生潜心科研。
  • 八、联系方式

    提供学校研招办联系电话、邮箱及通讯地址等,方便考生咨询。

    在职博士研究生的成绩评价体系是一个多元化、综合性的系统,涵盖了招生、培养、考核及毕业等各个环节。通过这些评价体系,学校旨在选拔和培养出具有扎实专业基础、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以满足社会和行业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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